為貫徹落實應急管理部《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進一步推進高層民用建筑管理、使用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提升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達州消防救援支隊結合轄區實際情況,全力開展高層民用建筑消防監督檢查。
8月1日,達州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在對轄區內多個小區進行消防監督檢查時,發現四川港聯華貿物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達川區分公司)管理的中迪綏定府小區存在消防控制室未按照規定落實消防控制值班制度;四川九星超越智慧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南城分公司)管理的一新國際小區存在安排不具備相應條件的人員值班的違法情況,達州支隊適用《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四十七條相關處罰條款,分別對上述兩家物業管理單位開出9000元罰款。同時,達州支隊按照群眾舉報線索,對宣漢縣三鑫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山水人家小區涉嫌安排不具備相應條件的人員值班的情況進行立案調查,并依據《新規》對該物業管理公司罰款2000元。
為加強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國家應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該規定于2021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兑幎ā返某雠_,進一步完善了我國消防法律法規體系,對防范化解高層民用建筑重大安全風險、落實各方消防安全責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圖文轉載至四川觀察)